作者: 来源: 日期:2025-12-23 日期:0 【浏览字体: 大 中 小】
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接受市场监管总局指派,承担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的人员,包括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质认定评审员和资质认定评审技术专家。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质量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5年11月13日
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规范技术评审行为,提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审人员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行为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接受市场监管总局指派,承担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评审人员),包括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资质认定评审员和资质认定评审技术专家(以下简称主任评审员、评审员、技术专家)。
第三条 评审人员应当符合《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能力和要求,做到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公正可靠、忠于职守。
第四条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以下简称认可检测司)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评审人员的录用、测试、使用、培训和监督制度,建立评审人员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认可检测司可以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协助组织实施评审人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和评审人员职责
第五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包括资质认定综合评审机构和各行业评审组。承担认可检测司委托的评审人员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协助组织实施评审人员推荐、培训、监督和评审人员库维护等工作;
(二)提出技术评审环节的评审人选,协调安排技术评审等;
(三)完成认可检测司交办的其他评审人员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认可检测司根据技术评审需要和专业要求,指派两名以上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实施现场评审。评审组应当对其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负责。
评审组长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补充要求的规定,负责技术评审的全面工作,制定评审计划,带领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活动的公正性、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评审员和技术专家配合评审组长开展技术评审工作,对所评审领域的内容和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确保评审人员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和廉政风险。不得利用评审人员管理工作获取的信息开展市场业务或牟取私利。
评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规范。发现评审对象或相关人员存在打招呼、送礼等影响评审独立性、公正性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认可检测司报告。
第三章 录用和测试
第八条 认可检测司对申请人员是否符合评审员要求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纳入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评审员库。工作流程如下:
(一)认可检测司发布招录评审员需求;
(二)符合要求的人员自愿报名;
(三)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四)取得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等相关单位推荐;
(五)认可检测司审核报名信息,开展能力测试;
(六)经测试合格纳入评审员库,并予公布。
第九条 认可检测司对评审员是否持续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通过后继续纳入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评审员库。
(一)认可检测司每三年组织一次评审员确认;
(二)确认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评审员评审领域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
3.近3年内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经历(含同步评审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不少于2次;
4.近3年内通过认可检测司组织的评审员测试不少于1次;
5.无严重违反评审人员管理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评审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写评审员管理系统中的专业背景和评审领域,并及时维护评审经历、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第十条 认可检测司对评审员是否符合主任评审员要求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纳入市场监管总局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库。工作流程如下:
(一)认可检测司发布主任评审员需求;
(二)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等相关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推荐;
(三)认可检测司审核推荐信息,开展能力测试;
(四)经测试合格纳入主任评审员库,并予公布。
第四章 使 用
第十一条 评审人员的指派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根据评审项目,按照科学合理、专业覆盖、随机选派的原则组建评审组;
(二)评审组由1名评审组长、1名及以上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组成;
(三)同一名评审员原则上1年内不能对同一家机构重复评审。
第十二条 评审人员指派工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评审项目,明确所需评审人员的专业领域。评审组组员由行业评审组在评审人员库中按照专业领域随机选派。对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时需关注跨专业情况,必要时可征求被评审对象意见;
(二)评审组组长由资质认定综合评审机构在主任评审员库中按照专业领域随机选派;
(三)认可检测司审核同意后,确认评审组成员;审核不同意的,要求行业评审组和综合评审机构另行提出建议人员;必要时,可以指定评审组成员。
第十三条 现有评审员的专业技术能力不能覆盖评审领域时,可以委托相应领域的技术专家参与技术评审活动。
第十四条 认可检测司推动建立评审人员交流使用机制,鼓励不同行业、总局和省级资质认定评审人员、资质认定和认可评审人员开展交流评审。
第五章 培 训
第十五条 认可检测司组织开展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包括资质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评审准则、评审方法和廉洁从业要求等。
(一)制定并更新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及时增补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评审准则以及评审补充要求等;
(二)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评审员继续教育培训。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承担;
(三)定期组织评审员线上测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六条 评审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对评审员使用和评价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针对评审人员或者报名参加评审员考试的人员开展商业性培训。
第六章 监 督
第十八条 评审人员应当接受被评审机构的监督,主要包括:
(一)评审人员开展技术评审前,应当签署《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行为规范承诺书》,并向被评审机构作出承诺;
(二)评审结束后,被评审机构应当如实填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对象评价反馈表》;
(三)认可检测司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回访抽查,抽查比例一般不少于20%。
第十九条 评审组内部应当开展相互监督,主要包括:
(一)评审结束后,评审组成员各自对评审准则理解应用、专业技术判断、现场沟通协调、廉洁守纪等方面作出相互评价,提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组内评价反馈表》;
(二)评审组成员发现评审人员有违反评审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认可检测司报告。
第二十条 认可检测司、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评审人员监督,主要包括:
(一)不定期对技术评审档案进行核查;
(二)根据需要派出现场评审观察员;
(三)根据投诉举报情况,对相关评审人员开展调查。
第二十一条 评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评审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视情节采取提醒敦促、整改、约谈、暂停或取消委托评审等处置方式。
评审人员被作出暂停或者取消委托评审处理的,认可检测司应当通报其所属行业评审组和所在单位。
第二十二条 评审人员违规行为作为诚信记录录入评审人员库,作为评审员录用、晋级、确认和指派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 认可检测司通过走访核查、座谈交流、投诉举报调查等方式,对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评审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视情节采取提醒敦促、责令整改、约谈、暂停委托开展工作等方式予以纠正。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当按要求限期纠正或整改,并将纠正或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认可检测司。
附件: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测试报名表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表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行为规范承诺书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对象评价反馈表
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组内评价反馈表
附件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测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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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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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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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民族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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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从事本领域 检测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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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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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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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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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业领域(划勾选择,可以多选) |
根据每次测试要求确定不同的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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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状态 |
□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其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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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其他评审员资质情况 |
□认可评审员; □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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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质认定评审中是否担任过技术专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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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教育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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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所学专业 |
学历 |
毕业院校 |
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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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验检测相关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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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部门及职位 |
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描述 |
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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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保以上所填写信息属实。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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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正性、廉洁性和保密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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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郑重声明: 1.本人已充分理解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正性、廉洁性和保密的纪律要求; 2.本人愿意遵守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公正性、廉洁性和保密的纪律要求,公正行事,廉洁评审,严守秘密; 3.本人承诺遵守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执行回避制度的规定,在从事有关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时,若本人或亲属及本人所在机构与工作对象存在明显或潜在的利害关系,将主动报告市场监管总局或其委托的技术评价机构并申请回避;本人将无条件遵守市场监管总局或其委托的技术评价机构提出的回避要求; 4.本人承诺在从事有关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时,遵守廉洁评审纪律,不收受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不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发现工作对象存在打招呼、送礼等影响评审独立性、公正性行为的,将主动报告市场监管总局或其委托的技术评价机构; 5.本人承诺对在工作中获得的资质认定对象的信息资料保密,未经资质认定对象的书面许可不向第三方透露,除非这些信息是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可予以公开的信息; 6.本人愿意承担与上述承诺相关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手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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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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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情况真实,同意其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测试。 本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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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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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情况真实,同意推荐其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测试。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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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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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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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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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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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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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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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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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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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评审的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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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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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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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时间 |
被评审机构 |
评审类型 |
是否为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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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确保以上所填写信息属实。
申请人签字(手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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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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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情况真实,同意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其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 本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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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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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情况真实,同意向市场监管总局推荐其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主任评审员。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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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行为规范承诺书
为规范技术评审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评审组按照公正客观原则开展技术评审工作,对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全体评审人员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并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廉洁、高效的态度从事技术评审工作;
二、以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相关要求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施技术评审活动,不徇私舞弊;
三、不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开展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
四、与评审对象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关系;
五、不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及被评审机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
六、不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不收受评审对象给予的评审费、劳务费、感谢费、咨询费等,不接受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评审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出差用餐和住宿标准,不违规吃喝,不接受评审对象安排的各种名义宴请,不接受超标准住宿安排;
八、不让评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九、不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恶劣粗暴、吃拿卡要;
十、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如实上报评审结果,对相关情况不隐瞒、不漏报;
十一、评审组对所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的结果负责。
评审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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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签 名 |
评审日期 |
序号 |
签 名 |
评审日期 |
附件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评审对象评价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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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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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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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长 |
评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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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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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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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审组 遵守行为规范情况反馈 |
您发现评审组存在以下哪个/哪些问题?如有请在£打√,如无请选13。 £1.违反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规定的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实施技术评审; £2.存在徇私舞弊,不如实上报评审结果,隐瞒、漏报评审相关情况; £3.对同一检验检测机构既开展咨询又从事技术评审; £4.与评审对象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性的关系; £5.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及被评审机构技术信息、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 £6.收受评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收受评审对象给予的评审费、劳务费、感谢费、咨询费等,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接受评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接受评审对象支付超出标准的住宿费; £8.在评审工作期间饮酒; £9.在高档场所和私人会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10.接受评审对象提供的高档菜肴、烟酒,接受评审对象安排的宴请,在工作餐后接受“二场”宴请; £11.在评审工作中故意刁难、恶劣粗暴、吃拿卡要; £12.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技术评审结论; £13.无以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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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审组 技术能力情况反馈 |
您对哪方面工作不满意/不太满意?如有请在£打√并根据情况将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如无请选4。 £1.对评审组长技术能力不满意 £2.对评审员技术能力不满意 不满意评审员: £3.对技术专家技术能力不满意 不满意技术专家: £4.无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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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具体描述及意见建议(可加页) |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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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审对象若发现评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规范,应当及时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报告。
联系邮箱:rkjcsggfwc@samr.gov.cn。
附件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评审组内评价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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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审机构名称 |
评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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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
准则理解应用方面 |
现场沟通协调方面 |
技术领域专业判断方面 |
廉洁守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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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组长)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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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组员1)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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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组员2)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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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组员3)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优 £良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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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为差的 具体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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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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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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